保护文明结晶,永驻人类足迹

日期:2017-03-2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朱正禄点击:139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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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文明结晶,永驻人类足迹

----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建设与成效

 

     多年来,楚雄市非遗中心始终坚持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以“保护”为核心,以“抢救第一”为前提,以“合理利用”为途径,以“传承发展”为关键,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以及传承人建设工作。

                                               人才建设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2000年3月,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成立股所级的事业单位——楚雄市彝族习俗传袭所,是云南省县市级成立较早的民间文化保护的事业机构,核定了2名事业人员编制。2008年,因工作的需要,增加了2名事业人员编制, 2015年6月,楚雄市彝族习俗传袭所更名为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工作人员5名。至2016年11月止,楚雄市共有非遗项目43项,其中,市级非遗项目22项,州级非遗项目17项,省级非遗项目3项,国家级非遗项目1项。省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基地1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76名,其中,省级11名,州级24名,市级141名。非遗传承队伍10支,楚雄城区民族民间艺术团队33支。

                                            非遗项目保护及传承人建设的主要措施

      非遗项目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在制定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同时,一是与传承人签订责任书,明确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二是以当地文化站为重点对传承人传承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并进行年终考核;三是上报传承人传承活动开展情况后,以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年5000元,州级传承人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兑现生活及传承经费补助,同时落实了市(县)级每人每年2400元的传承人生活传承经费补助政策;四是在火把节等重大民族节日期间邀请传承人参加技艺展示交流活动;五是召开传承人座谈会,开展走访、采访、慰问等工作,并建立传承人档案;六是每年定期召开传承人培训、交流会议;七是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鼓励传承人到学校开展讲学、讲座、培训等工作;八是在彝族马樱花节、板凳山原生态火把节、杨梅节、楚雄城区火把节等传统节日中,组织民间文化传承队伍,坚持开展民间文艺及民俗传承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骨干人员及民间艺人的保护工作培训、技艺展示交流等活动。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非遗传承人及传承队伍逐步壮大,非遗保护机制逐步形成,促使楚雄市非遗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并逐步取得了实效。

     在非遗项目传承、管理方面。一是积极申报各级非遗保护名录,使楚雄市辖区内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历史人价值,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列入非遗名录,依据《非遗法》使其依法得到保护;二是制定保护规划,依规推进保护工作。2013年、2015年分别完成了省级保护区“以口夸村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大过口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了省级评审;三是建立传习所及传承基地,分别在非遗项目分布较集中的大过口乡、紫溪镇岔河村委会建立了“彝族火把节”传习所,定期开展传习活动。2016年6月,经对紫溪镇岔河村委会板凳山逐级申报,被云南省文化厅命名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基地。同时,建立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全市15个乡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均设立了非遗展室,村委会一级设文化辅导员协助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四是开展非遗数据库建设,用音像、文字、图片等数字化的方式记录、保存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对优秀传统文化加以整理、弘扬、传承,糟粕部分记录封存,现已收集整理文字资料100多万字,收集彝族民间音乐200多曲,收集非遗实物500多件,图片资料3万多张,非遗音像资料2万多分钟,录音1万多分钟,拍摄制作非遗专题片36个。五是做好项目及传承人档案建设管理工作。

                                      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及非遗保护的成效

     在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中,楚雄市始终坚持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了民族民间优秀文化的搜集和整理工作。2001年以来,系统地翻译、整理了楚雄市《彝族毕摩经》共两个版本、彝族“日咪恰”(青棚调)、彝族民间说唱艺术“山歌小调”,以及 “民族节日”、“三女找太阳”、“包头王传奇”等一批口述文学。《楚雄市彝族民间舞蹈》、《楚雄市民间文学集成》、《楚雄花灯》、《彝族文化集》等一批民族文化书刊先后整理出版。2008年,通过民族民间文化普查成果的逐步显现,出版了《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共6集约80万字。出版了《骠川花灯一》、《骠川花灯二》、《以口夸纪事》、《神秘以口夸》画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

     2005年6月,民族文化资源底数基本摸清,公布了第一批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8项,项目传承人37名,同时申报了一批州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向国家文化部申报彝族火把节项目,2006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年,楚雄市彝族习俗传袭所被楚雄州人民政府表彰为“民族文化普查先进单位”。2009年、2013年、2016年分别申报命名了第二、三、四批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6年申报了第一批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队共10支队伍。通过四批次的申报命名,国家、省、州、市四级名录体系基本形成,保护成效日渐显现。

     在对外交流方面,2010年3月,楚雄市非遗中心选送的彝族原生态舞蹈“十二兽舞”参加了中央电视台“艺苑风景线”栏目组举办的首届“金虎杯”全国原生态歌、舞、乐精英邀请赛,获得优秀奖;2010年8月,组织民间艺人李发富、杞正才、王兴会等人参加在北京举办的首届中国农民艺术节的技艺展示交流活动;2013年11月组织参加了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民委主办的云南省第八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民间祭祀舞蹈“猜尼罗嫫拜”获得传承奖、银奖;2015年11月在云南省第九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中,楚雄市非遗中心选送的民间器乐作品“彝山·琴”获得彩云奖银奖;培养、选送人员参加中国第六、七、八届青少年艺术节及第八、九、十届“德艺双馨”中国文艺展示活动的比赛,先后获得“优秀组织奖”、云南省“先进文化建设单位”、全国“最佳组织奖”等,为楚雄市争得了荣誉。

     通过开展非遗项目及项目传承人申报认定,传承人及传承队伍培养培训,传统节日传承展示交流活动,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出版,以及非遗数据库建设等工作,使一批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遗产得到认定和依法有效保护,传承队伍逐步壮大,广大民众对非遗保护、传承意识进一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的贡献逐渐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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