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31日,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怡、州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李学安、州文体局局长段福君、州文体局副局长张殿洪等一行,深入到武定、永仁、元谋、双柏,通过查看非遗展示厅、传习场馆设施建设、传承培训活动情况、传承人才艺展示、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建设情况、和传承人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十二五”以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查看武定非遗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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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元谋凉山传承人培训班上作指导,观看传承人才艺展示
“十二五”以来,楚雄州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守护共同精神家园,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遵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注重非遗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保护,不断普及广大民众法律法规知识和传承保护意识,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此次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楚雄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情况的进行执法检查,表明州委、州人民政府、州人大、州政协对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执法检查,认真总结“十二五”以来楚雄州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提出存在的问题不足,出台相关法规政策,从而有力推动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迈上新台阶。